湘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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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7-10-20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在我院原有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我院在校就读一年以上的学生均必须参加。

二、各班在班主任(辅导员)的组织下由班、团主要干部组成测评小组,负责该班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各测评小组应根据《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细则》及说明(附后),对全班同学进行测评,并将每个学生的测评情况填入《统计表》中;然后按照评奖、评优的有关规定,以及校、院下达的名额评选出所在班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甲、乙、丙等奖学金获得者。

三、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在满足必要条件(见说明)后,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所给名额加2产生候选人,再从中确定奖学金获得者。

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德育评定优秀等级者,且三好学生必须是奖学金获得者。

五、综合测评的计算方式为:某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0.2A+0.7B+0.1C+D-F

其中:A指“德育”总分,B指“智育”总分,C指“文体活动”总分,D指综合性学科竞赛省级以上奖励附加分,F指德育、智育、体育扣分。

六、学年度内及本学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只参加测评,不得参与评奖评优。

1、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2、在校内外租住房屋者;

3、参与赌博者;

4、累计三次被校、院评为不合格寝室的成员。

七、测评细则中加分、扣分依据是校、院、班的原始记录和公认的事实。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院学工办负责完善和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学工办

2006918

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德、智、体综合测评细则

200905月修订

A、德育测评100分,占测评总分20%

B、智育测评总分100分,占测评总分70%

分类

封顶分

序号

加分

分类

封顶分

序号

加分细则

得分

基分

50

1

每人得基本分

50

学习成绩

80

29

学科分×学分数   

∑————————×80%

总学分数             

 

政治素质a

8

2

靠拢党团组织,参加团校、党校、党章学习小组、马列学习小组,模范作用好(含学生党员)

3

英语

3

30

CET-6

3

3

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出满勤者

3

CET-4

1

4

马列课、德育课均在80分以上者

2

3

31

高级程序员(计算机四级)

3

思想素质b

12

5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团日活动)并起带头作用

2

中级程序员(计算机三级)

2

初级程序员(计算机二级)

1

6

担任校、院学生干部

3-5

7

32

单项课程竞赛省优胜奖以上

7

7

担任年级学生干部

2-4

校级获奖

(按每次加分到7分封顶)

一等奖

2

8

担任班级学生干部及寝室长

3

二等奖

1

9

非院干部协助院里组织英语四级统考、卫生检查、早晚自习纪律检查、群防巡逻等

3

三等奖

0.8

10

获“文明宿舍”的成员

3

院获奖

(按每次加分到7分封顶)

一等奖

1

11

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公益劳动(含青年志愿者活动)

2

二等奖

0.8

道德修养c

12

12

因良好的道德品质受到社会的表彰

3

三等奖

0.5

14

爱护公物,在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时挺身而出

5

5

33

90

3

15

拾金不昧,有公认事实,积极捐款

2

80-90

2

16

举止文明,仪表端庄,坚持佩戴校徽

2

70-80

0.8

学习态度d

11

17

上课出满勤(正当理由请假除外)

5

90

2

18

积极参加各类学习竞赛活动(含征文)

3

80-90

1

19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寒暑假),并交社会实践报告

3

70-80

0.5

遵纪守法e

7

21

模范遵纪守法,从无违纪现象

2

2

34

系统参加课外辅修(至少每学期一门,非要求选修课)

1

坚持听报告讲座(至少每年听过5次)

1

22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

C、文体活动测评总分100分,占测评部分10%

23

积极劝阻违纪现象

2

封顶分

序号

加分细则

得分

 

不封顶

序号

扣分细则见附注二

减分

基分

50

35

每人得基本分

50

1

2

3

4

5

6

7

体育成绩

20

36

体育达标,成绩优秀加20分,良好加15分,及格加10

20

a

 

24

-6

-3

-1

-4

-4

-3

 

 

30

37

获奖奖励(每次加分)

一等奖

15

b

 

25

-2

-2

-2

-2

-2

-1

 

 

二等奖

10

c

 

26

-5

-3

-5

-3

 

 

 

 

三等奖

6

没获奖

3

d

 

27

-1

-2

-1

-2

-4

-4

 

 

38

参加活动单项记分

参加学校活动每次

5

e

 

28

-4

-2

-2

-2

-10

 

 

 

参加学院活动每次

3

D

附加分39

综合性学科竞赛

全国奖励:特等奖5分,一等奖 4分,二等奖 3分,三等奖 2分,优胜奖 1

省级奖励:特等奖4分,一等奖 3分,二等奖 2分,三等奖1分,优胜奖0.5

                                               

 

       

 

一、获得奖学金的必要条件

1、甲等奖学金条件:

1)德、智、体综合测评中德育评定为优等级;

2)无补考或重修科目,平均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一年级平均成绩在83分以上);

3)三、四年级学生过国家英语四级。

2、乙等奖学金条件;

1)德、智、体综合测评中德育评定为优等级;

2)无补考或重修科目,平均学习成绩在80分以上(一年级平均成绩在78分以上);

3)三、四年级学生过国家英语四级。

3、丙级奖学金条件;

1)德、智、体综合测评中德育评定为优等级以上;

2)学习成绩在班级平均成绩以上,无补考或重修科目;

3)三、四年级学生过国家英语四级。

 

二、F类扣分标准:

1)受留校察看处分扣10

2)受记过处分扣8

3)受严重警告处分扣6

4)受警告处分扣4

5)受全校通报批评处分扣2

6)在校内外租、借住房扣6

7)受学院通报批评扣1

8)责令写出书面检讨,而未纳入德育扣分范围的违纪当事人,扣0.5分。

9)在校、院纪律、卫生检查中被扣分者,其所扣分数乘以6%,然后从综合测评总分中扣除。

 

三、德育类扣分标准:(见德育综合测评扣分统计表)

a、政治素质(序号24

1)收听外台敌对宣传,传播反动思想扣6分;

2)政治学习无故缺席,每次扣3分;

3)政治学习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次;

4)马列课、德育课有一门不及格扣4分;

5)经查实书写、张贴大字报者扣4分;

6)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扣3分;

b、思想素质(序号25

1)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活动中表现不好,每次扣2分;

2)不敢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或知情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扣2分;

3)传看不健康书画、浏览黄色网站者,扣2分;

4)逃避公益劳动者,每次扣3分;

5)寝室、教室卫生不及格者,责任人每次扣2分;

6)乱丢纸屑等杂物,每次扣1分。

c、道德修养(序号26

1)因道德品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分;

2)污损墙壁、损坏公物者,扣3分;

3)谈恋爱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分;

4)与异性在公共场合勾肩搭背,搂搂抱抱者,每次扣2分;

d、学习态度(序号27

1)上课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

2)旷课每节扣2分;

3)无故不按时交作业每次扣1分;

4)自习时间在寝室大声叫喊打闹或打牌下棋者每次扣2分;

5)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态度消极,完不成任务者每次扣4分;

6)年度内不及格科目每门扣4分;

e、遵纪守法(序号28

1)酗酒闹事一次扣4分(另作校纪处分);

2)夜不归宿或不按时就寝每次扣2分;

3)男生私自闯入女生宿舍每次扣2分;

4)在寝室里做饭菜或放鞭炮每次扣2分;

5)有偷电行为者每次扣10分;

 

四、体育类扣分标准:(见体育综合测评扣分统计表)

1)凡缺席早锻炼者,每缺5次扣1分。

 

五、几点说明:

1、下列情形之一者,德育的相关类取封顶分:

a)      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者;

b)      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者在德育abce类取封顶分;

c)      被评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团员”在bc类取封顶分。

2、在省级以下(含)各类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个人或团体加分,由相应各类封顶分确定。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其他奖,按市级一等奖加分,市级获奖按相应各类校级得分的1.5倍加分。

3、同时担任校、院等各级干部的同学,取最高分值,不重复计分。

4、计入学习成绩的课程为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任选课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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