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和学校相关政策,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导师招生基本条件
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导师方可具备招生资格:
1、我院及挂靠我院且符合学校审核要求的全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2、年龄限定:学院硕导需在退休(含延聘和返聘)前能完整的指导一届硕士研究生(按学制3年,且上半年6月份正常毕业计算),方可招收硕士研究生。
二、导师招生人数
硕士研究生招生执行“导师-学生”双向选择制,允许导师在当年规定的招生人数内招生。
每名硕导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总人数按职称限制,教授不超过4人,副教授不超过3人,讲师不超过2人,新聘硕导(为已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新进博士)首次招生不超过1人,具体详见表1。
专业型硕士和学术型硕士人数限定要求:1)导师每年招生学硕人数不超过3人;2)当招收专业硕士研究生人数大于等于2人时,校内硕导单独指导的专业型硕士人数必须少于等于当年招收专业型硕士人数的50%,剩余的必须与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合作指导。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原则上只担任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第二导师,且与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合作招生指标算入校内导师招生总人数。
三、招生指标类型
1、 导师招生指标根据学校研究生院下发的总指标分为常规指标和机动指标两类。学院优先保证符合条件的校内导师获得1个硕士研究生招生常规指标。
2、研究生导师常规招生指标分配
硕导且职称为讲师分配1个招生指标;硕导且职称为副教授分配2个招生指标、硕导且职称为教授分配3个招生指标;如分配完上述常规指标后,学位点招生指标仍有剩余,则剩余数计入机动指标。导师招生总数不得超过本办法的第二条规定。
3、学院硕士生机动招生指标分配
硕士生机动指标主要用于鼓励科研业绩突出的教师和有利于学院发展的情况,并适当向青年教师倾斜。凡满足下面任一条件的硕导可申请增加1个学硕或专硕机动招生指标。
条件1:新聘硕导(为已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新进博士)可申请并获得1个硕士生招生指标。
条件2:目前承担国家级纵向项目的导师,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可申请并获得1个硕士生招生指标。
条件3:入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导师,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可申请并获得1个硕士生招生指标。
条件4:导师承担近一年度已立项且有经费到账的横向项目,并能对接学院录入系统的校外兼职导师,可申请1个硕士生招生指标。
条件5:获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三尖、杰青、芙蓉学者、优青等称号)的导师,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可申请1个硕士生招生指标。
条件6:当年在账科研经费超过100万元的硕导;当年获一级学会的优博(含提名)指导教师奖励;培养学生上年度获学校硕士研究生校长特等奖奖励或指导研究生获省级优秀硕士毕业论文;以上三种情况之一可申请1个硕士生招生指标。
表1 各导师学生指标划分框架及上限
硕导类型 |
常规指标 |
机动指标 |
指标上限 |
新进博士 |
0 |
1 |
1 |
讲师 |
1 |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加1个指标 |
2 |
副教授 |
2 |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加1个指标 |
3 |
教授 |
3 |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加1个指标 |
4 |
4、硕导获得的招生指标当年未按学院招生工作安排如期招生,其招生指标转为学位点当年的机动指标,由学位点统筹分配。
四、补充说明
1、申请者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未尽事宜,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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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