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研究生宿舍的管理,给同学们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同时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宿管理
1、研究生必须在学院指定的房间住宿,不得私自调换、转租和冒名顶替床位,一经发现,收回床位,并视情节及本人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院安排的宿舍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寝室者,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调整。
2每学年末由研究生处集中统一审批下学年度校外住宿申请,申请校外住宿一般以一年为最短期限,办理者必须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批。具体要求参照研究生处的通知。
3、研究生宿舍是研究生集体生活的地方,必须讲究文明住宿,保持居住区的安静,任何人不准在楼道或宿舍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闹事、踢球、拍球、大声喧哗、熄灯后点蜡烛等。
4、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特殊情况晚归宿者,要事先和宿舍楼值班员说明情况并出示研究生证进行登记。
5、凡住宿研究生应遵守国家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尊敬工作人员。要节约用电、用水。
二、卫生管理
1、应搞好个人及宿舍公共卫生,宿舍内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每个宿舍应选举宿舍长,每天安排值日员,轮流值日,搞好寝室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讲究文明整洁。
2、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从窗口乱扔杂物、乱泼污水;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乱涂乱画;不准在房间、走廊等地方乱倒垃圾、堆放杂物、焚烧废纸等。
三、安全管理
1、不准在宿舍留宿异性或其他外人,外来亲友可到校招待所住宿。私自留宿者一经发现,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2、不准私自撬门锁、更换门锁。门锁损坏,要及时向公寓管理部门申请维修、更换。
3、不准在室内乱拉电线,私自移动、拆卸电源线、插座、电灯等宿舍设备。
4、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5、做好防火工作,禁止在室内使用热得快、电褥子、电炉子、电暖气、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如果擅自使用违章电器引发火灾,造成经济、财产损失、或伤害他人,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追究使用者的刑事责任。
6、禁止存放各种管制刀具。
7、禁止在寝室内做饭。
四、奖惩办法
学院党委书记、研究生思政干事、研究生班主任每月进行不定期寝室抽查,学院定期组织研究生会进行宿舍检查,并按《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寝室检查条例》评比,对宿舍检查评比优秀的寝室成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寝室检查评比累计两次较差的寝室成员,给予通报批评和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机械工程学院第十一届研究生会、团总支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