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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05-11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党组织:

切实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与管理,充分发挥毕业生党员在学习、工作、就业和离校中的表率作用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工作

各学院(系)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毕业生党员中开展以牢记时代使命,书写人生华章为主题的毕业生党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毕业生党员上好离校前最后一次党课、提交一份学习心得、重温入党誓词、参加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举办一场经验交流会等系列活动,引导广大毕业生党员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做文明、安全离校的表率,勉励他们在新的学习或工作岗位中,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优异成绩为母校增光添彩。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毕业时原则上一律从学校转出(继续留在学校工作或学习的除外)。毕业生党员在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前,应事先联系好组织关系目的地党组织。

2.各学院(系)党组织应确定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根据毕业生党员提供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地址和具体所去地址,认真填写《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2018年5月24日前报送组织部审核,电子文档发组织部邮箱xdzzb@xtu.edu.cn。经审核通过后,由组织员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进行组织关系转出,操作前请在系统里将2018届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更改为“301研究生毕业年级学生”或“311大学本科毕业年级学生”。省外、省内组织关系转接都必须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发起转出,省内组织关系转接的不再开具纸质介绍信,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实现无纸化办理,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同时还需开具纸质介绍信。

3.各学院(系)组织员于2018年6月5日凭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到组织部(办公楼516)领取转往省外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下发给毕业生党员本人,领取时须党员本人签字。第一联(存根)留院(系)党组织保存,第二联(介绍信)和第三联(回执)交毕业生党员本人。

4.各学院要提醒督促毕业生党员按规定到组织关系所往党组织报到,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同时要做好介绍信回执工作,避免介绍信遗失或逾期。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全部接转、改派完毕之后,请组织员认真统计数据并组织填写《2018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于20181015日前上报组织部,并将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邮箱xdzzb@xtu.edu.cn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

1.各学院(系)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及毕业生中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有关组织材料的整理和交接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转移。组织材料一般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随同人事档案一并传递。

2.党员入党过程中所有的培养考察材料都应及时归入本人党员档案,装入党员专用档案袋,密封加盖所在二级党组织印章。对于离校前尚未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认真填写《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情况表》,考察时间到6月份,具体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思想、政治和现实表现情况,以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转正的依据。党支部要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的联系信息备案工作,做到常联络、常教育,避免预备党员出现预备期满却未转正情况。

3.对毕业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各学院(系)党组织应将其在校期间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装入人事档案。对于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整理后装入人事档案,便于持续培养。

4. 各学院(系)党组织要对所有入档材料进行逐项检查,明确责任人,明确纪律要求,杜绝张冠李戴、缺页少项、遗失不归档等现象。若发现漏盖党组织印章或本人、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人、党支部书记、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名的,应补章、补签齐备。

5.毕业生党员的党员档案若由本人携带,交组织关系目的地党组织(即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进行管理的,必须由党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各学院(系)党组织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办理签领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注意事项.doc

附件2-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xls

附件3-2018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xls


 

共湘潭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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