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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材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05-17浏览次数:
一、培养目标
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1.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掌握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较扎实的专门知识及相关学科知识;掌握解决材料工程问题所必需的现代试验和理论分析与研究方法;具有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必要的计算机知识和一门外语;具有必要的科技论文和科技工作报告写作能力。
二、学制
执行《湘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
三、研究方向
1、    新型能源材料与器件
2、    材料测控技术与装备
3、    先进信息材料与器件
4、    高性能金属材料制备与加工
5、    薄膜与涂层材料的制备及其应用
6、    功能高分子材料
7、    高分子材料成型与加工
8、    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
9、    相平衡与材料设计
10、              焊接材料与设备
11、              材料成型与数值模拟
四、课程设置(略)
五、学分要求
不少于3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6学分;专业必修课18学分;其它必修课程8学分;选修课2-6学分。
本科层次非材料工程领域的硕士生,应补修若干主干课程。补修课程学分不计入学位要求学分。
六、实践环节
1.实践环节共计6学分。
2.实践学习内容的确定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有目的、有计划地学习。材料工程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1年的实践教学时间。
3.实践内容由企业导师和高校导师协商安排,应在两个以上的不同部门实习,包括技术部门和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实习时间不少于4个月,技术部门实习时间不少于8个月。
4.考核要求:实践结束后,以实践报告、实践体会或实践总结等形式进行考核。格式见《湘潭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情况表》,字数不少于5000字。
5.成绩等级:合格与不合格。
七、学位论文(略)
八、其他学习项目安排(略)
九、培养方式
1.课程学习
主要在校内完成课程学习(部分课程可以在导师指导下自学完成,要求提交学习报告)。
2.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实行校企研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主要结合基地科技项目、工程应用与实际课题完成学位论文。
十、本专业研究生文献阅读书目及期刊目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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