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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学年综合测评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10-22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在我院原有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我院就读一年以上的学生均可参加。

二、各班在班主任的组织下由班、团主要干部组成测评小组,负责该班学生的综合测评初评工作,院学工办完成最终测评。

三、奖学金评定按照测评结果在同年级同专业之间进行排名,评定按照最终综合分数排名由高至低评定甲、乙、丙奖学金。

四、综合测评的计算方式为:必修课程平均分*85% + 德育分*15%=综合分数。

五、测评内容中所获荣誉、奖项、担任职务、参加公益活动有效时间段为上一学年(如:20179~20188月),以佐证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六、学年度内及本学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此综合测评

1. 受学校、院系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 缺勤3次及以上者;

3. 参与赌博者;

4. 累计三次被校、院评为不合格寝室的成员;

5. 上一学年有挂科情况者(必修课);

6. 未通过CET-4者;

7. 造成不良影响事件者。

七、测评积分表中计分依据为校、院、班的原始记录。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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