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5-04-24浏览次数:
第五条 我校主办、承办和参与的各级各类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统一归口教务处进行管理。根据竞赛主办单位级别的不同,学科竞赛项目分为校级、省级、国家级、国际级四个级别进行管理。校级学科竞赛是指以湘潭大学名义主办的全校性学科竞赛,省级学科竞赛是指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主办的全省性或跨省区(如中南地区)的学科竞赛,国家级学科竞赛是指中央政府各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主办的全国性学科竞赛,国际级学科竞赛是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主办的国际性学科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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