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和校学工处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省优秀学生党员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我院2005-2007级所有学生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认真,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和社会实践,具体标准为: (1)获得过2次(含2次)以上学校综合奖学金,或获得过1次(含1次)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且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 (3)获得过2次(含2次)以上校级荣誉。 3、顾全大局,遵守纪律,言行一致,努力构建和谐班级、和谐校园。 4、获得过校级、院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学生党员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1、符合上述评选条件,且有意向申请参评的学生正式党员到机械工程学院网页主页()下载《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党员推荐表》,填写完整后于5月8日(星期五)前交至学工办或党务助理何奇(J6-419,15873238619)处(《推荐表》一式三份)。上交时附上《推荐表》word电子文档。 2、学生党支部、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酝酿讨论,提出推荐对象,并在对推荐对象深入考察的基础上报院党委(总支)审查,审查后的推荐名单在全院公示2—3天。 3、优秀学生党员的确定由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审定。 四、奖励: 经评定的优秀学生党员,由省委教育工委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党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党员推荐表》 机械工程学院学工办 2009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