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学期关于做好学籍异动学生选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4 10:32:43] 各学院: 根据《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相关学院考核,学校审批同意以下学生的学籍异动申请(具体名单见附件1、2),各相关学院教务干事务必指导和督促相关学生做好学分认定、补修选课、改退选课及重新进行《大学英语3》选课等工作。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转专业、外校转入学生 1.学分认定。学生应在9月6日前向转入学院教务办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学院审核后于9月11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在9月12日-9月20日集中完成学分认定。 2.改退选课。学生应于9月11日前到学院教务办办理改、退选课手续。操作过程如下:教务干事进入“选课管理”->“学生改退选课”,输入异动学生学号后将转专业学生本学期异动前的选课全部删除,然后将现专业的课程选上(对外校转入学生只需将现专业的课选上)。因大学体育课分男、女生授课,所以改退选“大学体育”课时注意根据学生性别选择相应性别教师的课堂。 3.补修选课。教务干事应在学分认定后,告知学生所有需要补修的课程及本学期能补修的课程,并于9月12日-9月13日在教务管理系统C/S端为学生选好课。操作过程如下:“选课管理”->“重修选课数据修改”,选课级次设置为“2013年下学期期末重修选课”,选课类型设置为“补修选课”,输入学号后进行选课(本次只能补修本学期开设的课程)。 4.《大学英语3》选课。2012级学生本人务必于9月8日前自己根据异动后个人课表重新选择《大学英语3》课程。通过CET6选择《大学英语3》(免听免考班)的学生不需要改选。 二、其他异动学生 1.复学、转班级的学生。教务干事应于9月6日之前将学生异动前课表删除,按异动后所在班级的选课信息进行选课。改退选课、《大学英语3》选课处理办法与转专业学生相同。 2.编入下一年级学生。补修选课、改退选课的处理办法与转专业学生相同。 3.休学、转入外校、保留学籍、退学的学生。教务干事应在学生办理了学籍异动手续之后一周内将学生异动前课表删除。 三、补修选课的学生 在学院办理了补修选课手续的学生应于9月16日-9月17日到学校计划财务处收费科刷卡缴费,否则选课信息不会被系统确认,学生将不能参加补修课程的考试。 湘潭大学教务处 2013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