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

中文版 | 英文版

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4-04-09浏览次数:
(3)文字复制比大于50%学生必须修改,并提交学校进行二次查重。二次抽检文字复制比大于30%的,由学院(系)确定三名专家对其论文进行审定,确认是否可进行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如确认毕业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需由专家组写出鉴定报告,学院(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同时终止该学生的本学期毕业论文评审,学生必须在下年度重修毕业论文。

关闭

阅读关注最新发布